我朋友感冒去医院输液,护士问头孢过敏史,我

你朋友的情况如果属实,可以依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相关规定来追究医院的责任。根据解答内容,如果医院未进行皮试导致你朋友过敏性休克,这属于医疗事故,因为医疗机构有过错,按照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五十四条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,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此,你朋友有权要求医院承担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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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,建议你朋友:首先,确保自身安全,及时接受救治。其次,收集并保存好所有与医疗事件相关的证据。然后,向医院提出正式投诉并要求赔偿。若协商无果,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,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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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不同情况下,你朋友可以这样操作:首先,立即收集并保留所有医疗记录和证据。其次,如果还在医院,应立即通知医院并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。若已出院,可向医院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赔偿。若医院拒绝,你朋友可寻求卫生行政部门帮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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